首页 公司概况 新闻动态 业务范围 品质管理 工程业绩 建设法规 联系我们
 建设法规

法律法规
规范性文件
标准与规范
法律法规
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站建设标准》的通知

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

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站建设标准》的通知

建标[2013]62号

 

国务院有关部门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(委、局)、发展改革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、发展改革委:

  根据原建设部《关于印发〈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〉的通知》(建标函[2008]24号)要求,由原卫生部组织编制的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站建设标准》,经有关部门会审,现批准发布,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。

 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站建设项目的审批、核准、设计和建设过程中,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、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,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,坚决控制工程造价。

 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,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。

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 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 2013年4月10日

上一篇: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《电梯 自动扶梯     下一篇: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2013年版《工程
  友情链接:   北京监理在线   中国工程造价信息网  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  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   北京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   中国建筑工程造价协会   中国工程建设监理协会


办公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3号楼10层    联系电话: 010-84127220  办公邮箱:zhongjianxie010@126.com 


版权所有:北京中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   京ICP备16068680号-1

 

c